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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报考3月1日开始 德安信会计

发布时间:2018-05-09 01:51:42

2017中级职称报考3月1日开始 德安信会计

 根据《福建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福建考区报名公告》可知,2017年福建省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时)

 现场审核时间:3月22日至3月29日

报名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一、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7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敬请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上网缴费,未成功缴费的考试视同报名未通过。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四、教材征订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初级考生可在3月5-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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