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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练会计分享居民低保上调,降低申请救助门槛

发布时间:2016-03-23 11:20:28

昨日我们讲解了营改增的内容,今天有一个好消息来了,城市居民低保上调,降低申请救助门槛,天津百练会计为此和大家进行分享,希望我们可以享受到最新的政策福利,感受到新政策的优势。

从市民政局获悉,下月起天津市将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同时还将降低低收入家庭申请救助的门槛,让更多的困难群体得到及时的救助。

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日前本市下发的《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调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

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6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0元。


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调整为1050元。

调整价补联动范围:

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0元。

此外,为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中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根据日前本市下发的《关于调整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4月1日起,家庭财产符合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规定,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且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城乡居民家庭,可申请享受低收入家庭救助。

申请社会救助,不光要看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还要看家庭财产情况,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大型、小型汽车的、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的、拥有非居住类房屋的,以及家庭成员中有自费留学的、拥有非生活必需高档用品的,均不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上述的政策中,身为天津市的市民我们应当知晓,这也是关注我们切身利益的,当然天津百练会计也通过这次的分享,希望更多有志愿参加会计考试的学员,加入到我们百练会计这个大家庭进行会计考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