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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企业免增值税,仁和会计处理的看法

发布时间:2016-09-23 13:43:27

随着国家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相当一部分的小规模增值税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着一定差异和困惑,深圳仁和会计教育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看法与同行们分享。

首先大家都知道现行的政策下,小规模增值税企业在按季申报小于或等于9万的,按月申报小于或等于3万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超过规定免税额度的,正常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增值税企业正常缴纳(大于3万或9万的)

例一:A商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不含税销售10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00.00。

会计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0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0.00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然而正常缴纳时比较简单。

二、下面我们深圳仁和会计培训探讨一下小于3万或9万的会计处理

例二:同样是A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假如本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是80000.00元,税额是2400.00元

(1)会计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82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400.00很明显在按季申报的情况下,本季度销售金额已经小于9万。按政策规定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400.00

贷:营业外收入-小规模减免税款2400.00

例二的会计处理表面上看确定了应收、主营收入及转入的营业外收入应该没问题。

接下来就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有的同行认为如果国家没有免2400元增值税那应该还有一部份附加税?那这个附加税费也需要同时转到营业外收入啊才对。下面通过会计分录处理来分析讨论,假如附加税率合计是11%,那本月还需要先计提264元附加税,然后再转营业外收入。

(2)会计处理如下

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64.00

贷:应交税费-各项附加税计264.00

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各项附加税计264.00

贷:营业外收入-小规模附加减免264.00

根据这二笔的会计处理大家不难看出,如里附加税费计提的话损益类的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64元,结转时会转入到“本年利润”的借方,而“营业外收入”也同时增加了264元,结转时转入到“本年利润”的贷方,就这二笔处理结果而言,“本年利润”科目是平的。

深圳仁和会计培训重点提示:

从以上二种处理的过程与会计分录看,其结果是相同的,而例二的第一种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第二种的会计处理方式复杂些,最后结果一样都没有影响到利润,也不影企业所得税。

因此深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认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在没有达到规定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时,可以不处理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