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8-05-18 22:27:18
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统考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 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高级技师)。
二、 发证机关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考,全国通用)
三、 学习内容
(1)基础知识:劳动经济学、劳动法、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
(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四、 培训对象
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内有关人员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五、 报名条件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25截止,下半年9月25截止。
2、考试时间:每年5月和11月份以外的每月的第3个周周末
3、报名条件: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8周岁以上;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4周岁以上
六、 考试形式
笔答,共分为3个考核部分理论、技能、综合评审,每个部分100分满分,60分及格
考试结束后3个月之内通知成绩,成绩下发后3个月下发证书
七、 证书查询
证书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联网查询网进行查询(zscx.nvq./),全国通用,终身可查。
报名地址:
北京海淀区交大东路62号西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