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10 03:31:58
福建厦门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报考简章
心理咨询师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心理咨询师
1.2职业定义
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鉴定要求
1.4.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4.2申报条件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慢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咨询电话:
400-011-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