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职业《物流师》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10 03:31:21
厦门国家职业《物流师》报考简章
物流师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物流师
1.2职业定义
从事供应、采购、运输、储存、产成品加工、包装、回收的安排和物流相关信息的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鉴定要求
1.4.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4.2申报条件
——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职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
适用于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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