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泉州保育员
发布时间:2018-05-09 15:01:14
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6号令,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2000年 7月1日起,国家对“保育员”等技术工种的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
一、申报条件:
1、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中毕业或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
作2年以上。
2、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取得初级保育员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高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取得中级保育员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二、鉴定费用:
鉴定费、教材费:初级、中级保育员250元 高级保育员300元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2寸黑白相
片4张。
四、发证机关: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